【詩學論韻】

【音韻的認識】

詩學上的用韻,其實是作詩的一種絕技,旨趣令吟詩時,除了有承上啟下的連貫感、悅耳動聽和易記之餘,同時並能將詩人的思想,也表現得更具感染力和存神。比喻是悲傷的詩,用韻應以陰平為妙,如侵韻、文韻、真韻等。而溫柔的可以青韻、先韻、微韻。豪氣雄壯的可用東韻、江韻、陽韻、庚韻,如是類推。如何覓韻?其以音國語拼音中,同韻母拼出的字便是,但以下我們採用【佩文詩韻】為準則。(參考附表)

【詩韻】

是指作詩之時,所押的韻或所依据的韻書。隋時陸法言著《切韻》,共處二百零六韻部,分部大細,不便押韻。唐初規定,相近的韻可以同用。南宋時,平水人劉淵編《王子新刊禮部韻略》,把同用的韻合併為一百零七韻,後人又減為一百零六韻,並稱為平水韻,這便是沿用至今的詩韻。唐代實際所用韻部,和平水韻所編大致相同。

【押韻】

之名亦作「壓韻」。作詩時,於句未或聯未配韻之稱。舊時的押韻,例須韻部相同或相通,但也有少數變格。詩歌的押韻,其因既是便於吟誦和記憶,又使作品更具有節奏、聲調之美。近體詩押韻要求嚴格。不論絕句、律詩、排律,都必須用平聲韻,且一韻到底,不許鄰韻通押。古體詩押韻較寬。可轉韻,或鄰韻通押;可押平聲韻,也可押仄聲韻。仄聲韻中,要區別上、去、入聲,不同聲調一般不相押,只有上聲韻和去聲韻偶然可以相押。

【葉韻】

亦名「諧韻」,「協韻」。詩韻術語。謂有些韻字如讀本音。便與同詩其他韻腳不和,須改讀某音,以協調聲韻,故稱。南北朝有些學者按當時語音讀《詩經》,感到好多詩句韻不和諧,便將作品中,某些字臨時改讀某音。明朝時陳第始用語音演變的原理,認為所謂「葉韻」的音就是古代本音,讀古音就能諧韻,不應隨意改讀。

【通韻】

也是詩韻術語。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韻部可以相通,或其中一部分相通。作詩時通韻可以互押。如平水韻中一東與二冬、四支與五微、十四寒與十二刪等可通押。古體詩通韻較寬,近體詩則受嚴格的限制。

【換韻】

亦稱「轉韻」。亦屬詩韻術語。除律詩、絕句不得換韻外,古體詩尤其是長篇古體詩,換韻較自由,既不限平聲韻、仄聲韻,也不限於鄰韻,轉韻時往往在換韻那一聯的出句先轉,接著聯未韻腳跟著轉,例如岑參《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》:

        北風卷地白草折,胡天八月即飛雪。
        忽如一夜春風來,干樹萬樹梨花開。
        散人珠帘濕羅幕,狐裘不暖錦衾薄。
        將軍角弓不得控,都護鐵衣冷難著。
        瀚海闌干百丈冰,愁雲慘淡萬里凝。
        中軍置酒飲歸客,胡琴琵琶與羌笛。
        紛紛暮雪下轅門,風掣紅旗凍不翻。
        輪台東門送君去,去時雪滿天山路。
        山回路轉不見君,雪上空留馬行處。

以上陌與錫通韻,故客、笛在一聯中同押;而御與遇通韻,故去、處與路亦可作通押;另外詩中的灰、蒸、元為平聲韻,御、遇則為去聲之韻,而屑、藥、陌、錫為入聲韻,平、去、入三聲換用。

【險韻】

詩韻術語,指詩句用艱僻字押韻,人覺其惊警險峻而又能化艱僻為平妥,無湊韻之弊。唐宋詩人中也有故意押險韻以炫奇的。唐韓愈喜用險韻。未蘇拭曾用「尖義」二字為韻,舊時推為險韻中的名作。

【分韻】

是舊時作詩的方式之一。即是指作詩時,先規定若干字為韻,各人分拈韻字,依韻作待,也叫作「分韻」,另一稱「賦韻」。古代的詩人聯句時多用之,後來並不限於聯句。如白居易《花樓望雪命宴賦詩》:「素壁聯題分韻句,紅爐巡飲暖寒怀。」

【葫蘆韻】

亦稱「葫蘆格」。是詩韻術語。與進退格同屬用韻的一類格式。所謂葫蘆韻者,即是用先二通後四。狀似葫蘆。舉例來說「一東」、「二冬」作通韻相押。則先是第一及第二句用了「東」韻,後第四句用「冬」韻,如是類推。先小韻後大韻,有葫蘆之感,故稱葫蘆格。

【進退韻】

亦稱為「進退格」。是詩韻術語。亦屬鄰韻通押的特殊格式之一種。宋嚴羽《滄浪詩話‧詩休》:「有轆轤韻者,雙出雙人。有進退韻者,一進一退。」魏慶之《詩人玉屑》引《緗素雜記》說。唐代的鄭谷與僧齊己、黃損等,共定「近體詩」格中有云:「凡詩用韻,有數格:一曰葫蘆,一曰轆轤,一曰進退。」所謂進退格,就是兩韻間押,例如第二、第六句用甲韻,第四、第八句則用能與甲韻可通的乙韻,如:東和冬、寒與刪、魚與虞等。一進一退而相間押韻,故稱進退格。

【轆轤韻】

其亦稱"轆轤格"。是詩韻術語。與進退格同為用韻的一格,詳見"進退格"。轆轤韻者,雙出雙人。即律詩第二、第四句用甲韻,第六、第八句用與甲韻可通的乙韻,例如先用七虞,後用六魚等,雙出雙入,此起而波落,有似轆轤,故稱。

【分題韻】

舊時集體作詩的方式之一。上文提及過,即是若干人相聚,分別找題目以賦詩,稱分題,亦稱探題。大抵以備物為題,共賦一事。宋嚴羽《滄浪詩話‧詩體》:「古人分題,或各賦一物,如云送某人,分題得物也。」分題有時分韻,即就是「分題韻」,分韻方式是不限制的。

【唱和韻】

亦作「唱酬」或「酬唱」。謂作詩時與別人相酬和。大致分有以下幾种方式:一和詩,只作詩酬和,不用被和詩原韻;二依韻或稱同韻,和詩與被和詩同屬一韻,但不必用其原字;三用韻,即用原詩韻的字而不必順其次序;四次韻亦稱步韻,即用其原韻原字,且先後次序都相同。

 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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